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5-2026年新丰社区房屋、市政零星工程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自筹,现已落实。招标代理机构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2025-2026年新丰社区房屋、市政零星工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与投标。
二、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太仓市 招标类型:设计招标 所属地区:太仓市
(2)合同估算价:3万元
(3)招标项目名称:2025-2026年新丰社区房屋、市政零星工程设计
(4)服务周期:346日历天,具体与施工工期同步。单项设计任务委派起30个日历天内交付设计成果(具体根据实际需要及招标人需求)。
(5)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
三、招标范围:2025-2026年新丰社区区域内房屋、市政零星工程设计,具体以招标人的要求为准。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具有法人资格,具有完成本招标项目的科研力量、财务能力、人力资源和良好信誉;
(2)企业未被处于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有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5)投标申请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组成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必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且由牵头人委派设计项目负责人;联合体成员数不超过2家。联合体成员单位必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②、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才能参与投标,且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权利义务和职责分工。③、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且均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④、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7月17日至2025年08月07日14:3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请到太仓高新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443/TPBidder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撤回与修改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2025年08月07日14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2)开标时间及地点:2025年08月07日14时30分,太仓高新区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
(3)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七、入围方式及评标办法
(1)入围方式:资格后审,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单位全部入围,若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单位不满3家的,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
(2)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详见招标文件。
八、其他说明:
(1)投标报价:本项目设计费按下浮率报价,最低下浮率为0%,等于或低于此下浮率的报价按无效标处理。
(2)结算方式:服务期满后,乙方根据实际设计项目数量和经批准的设计概算(或经甲方确认的设计概算)提交设计费结算清单,经双方共同审定确认后,作为设计费结算依据。结算按《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号)*(1-中标下浮率)计取设计费,取费基数为设计项目的设计概算(合同期内所有设计项目的设计概算累加),专业调整系数1.0,附加调整系数1.0,复杂调整系数0.85。
(3)付款方式:服务期满后,乙方根据实际设计项目数量和经批准的设计概算(或经甲方确认的设计概算)提交设计费清单,经甲乙双方共同审定后,作为设计费结算依据。乙方提交全部设计成果(经图审后合格或经甲方确认的设计成果)后付至甲方确认设计费的30%,余款自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4)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请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太仓高新区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443/BidOpening/bidhall/default/login.html)签到,并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投标文件解密,在系统提示解密后15分钟内未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的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其投标文件将被招标人或招标代理退回。在开标、评标过程中投标单位代表须在网上不见面开标系统中保持在线状态,以应对可能发生的澄清、说明等回复,由于投标单位代表不在线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请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截止日前随时通过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太仓分中心板块、新点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V7.1(******:443/TPBidder/memberLogin)查看本工程可能发布的最高投标限价、招标答疑、补充通知等的相关信息。
(6)本项目自行踏勘现场,投标人由于未踏勘现场导致的报价失误或对现场现状理解产生的歧义,其后果自行承担,采购人不承担任何因此产生的费用。
(7)投标过程中如有疑问,请联系国泰新点技术人员朱工,QQ:******5,联系电话:******。
九、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工程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企业法人;
(2)投标人之间存在控股关系、隶属关系的;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委员会
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太仓市太仓超限检测站对面
联系人:李继革 电话:******
******有限公司
地址:太仓市东亭北路22号3幢
联系人:潘楠 电话:******
十一、本公告发布时间:2025-07-17至2025-08-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