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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咸二期项目沥青储存罐旧罐改造及安拆工程询比采购(第二次)公告
信息来源: ******[查看]
|地区:湖北
|类型:采购公告
基本信息
信息类型:采购公告
区域:湖北
源发布时间:2025-07-14
招标单位:******[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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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联系电话:******[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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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采购条件

******集团”)的分公司)已承接利咸高速公路LXLX-1标二期工程。根据项目进展情况的需要,现对本项目沥青储存罐旧罐改造及安拆工程组织询比采购。

2.项目概况与询比采购范围

2.1项目概况

利川至咸丰高速公路项目起于利川市凉雾乡天鹅池接沪渝高速公路,经忠路、沙溪、小村、唐崖等乡镇,止于咸丰县高乐山镇小模村附近与宣咸高速公路对接。主线起讫桩号为K0+300~K55+664.207、K58+732~K87+596.65,线路全长84.53km,桥梁总长27831.1m/43座,其中特大桥13506.5m/8座,大桥14324.6m/35座,中桥90m/1座;隧道总长37363.5m/17座,其中特长隧道22373m/5座,长隧道11438.5m/7座,中、短隧道3552m/5座,桥隧占比77.13%;设置互通式立交8处,分别为天鹅池枢纽互通、利川南互通、忠路互通、沙溪互通、小村互通、卷洞门互通、唐崖互通、小模互通;服务区2处,分别为纳水溪服务区、唐崖服务区。养护工区1处,管理监控分中心1处,隧道管理所1处,路政支队1处,交警营房1处。连接线2条,分别为忠路连接线及沙溪连接线,连接线总长24.86km。

2.2 询比采购范围

本次采购范围为负责将十巫北项目300吨沥青罐拆解、运输、卸车至利咸二期项目改造为500吨容积的沥青储存罐并安装等与沥青罐旧罐改造及安拆工程相关的全部工作,本次询比采购共划分1个合同包。具体工作内容详见附件1。

2.3 计划开工日期为:2025年7月,具体以采购人通知为准,计划工期 2 个月。本工程缺陷责任期为2年,从办理最终结算之日算起,最迟不超过竣工验收合格之日。

3.供应商资格要求

******集团认证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见附件2。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申请。否则,相关申请将被否决。

3.4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况(信誉最低要求):

3.4.1 处于被责令停业、接管或清算、破产状态;

3.4.2 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集团评为D级且在处罚期内的供应商;

******集团“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且在处罚期内的供应商。

******集团供应商信用评价相关管理办法对成交人进行考核。

3.5.1 对于合同履行过程中供******集团及其子(分)公司后续合作任务的承接过程中可获得加分权力增加成交概率,且可以降低履约担保的缴纳比例。

3.5.2 对于合同履行过程中******集团及其子(分)公司范围内承接任何业务。

3.5.3 有如下违约行为的供应商******集团及其子(分)公司范围内承接任何业务。

(1)提供虚假材料,骗取供应商资格;

(2)提供虚假材料参加采购活动、骗取中标,包括以他人名义投标;

(3)在采购活动中与其他供应商、采购人、评审专家串通,影响采购活动公平竞争;

(4)向采购人有关当事人、评审专家等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被查实的;

(5)供应商或为其服务的供应商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造成网络舆论、农民工聚众讨薪、越级上访、恶意举报、恶意诉讼、阻碍施工现场正常施工等,或以非法手段、渠道获取证据材料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和投诉,给公司造成严重负面影响的;

(6)在规定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签订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签订合同后不履行合同造成项目经理部严重损失的;

(7)擅自变更或者终止合同;

(8)成交供应商违反采购合同(文件)约定,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或者将成交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9)成交供应商违反采购合同(文件)约定,将成交项目的部分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或者分包人将项目再次分包;

(10)交付质量存在严重问题,对公司名誉或利益造成严重损害的;

(11)其他违反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或因其行为严重损害采购人利益的情形。

3.5.4 对于有上述3.5.3项所列违约行为的成交人,采购人有权直接解除合同,并清退出场,同时不免除成交人对已供货部分材料应承担的合同责任,履约担保采购人有权不予退还。

4.询比采购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申请者,请于2025年7月15日10 时至2025年7月17日18时,持意向申请单位登记表(附件3),到湖北省恩施州利川市利咸二期项目经理部报名获取询比文件;也可将意向申请单位登记表(附件3)******

5.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7月21日10时00 分,递交开始时间为截止时间前1个小时。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湖北省恩施州利川市利咸二期项目经理部。

5.2响应文件的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不予受理。

5.4 采购人不组织现场考察,且不召开采购预备会,供应商有任何疑问可以书面或电话形式通知采购人。如供应商需要踏勘现场,踏勘期间,采购人将予以配合,但费用由供应商自理。在踏勘现场过程中,供应商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他损失,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采购人均不负责。

5.5 授权代理人应携带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出席启封会。

6.评审办法

本次询比采购评审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有限公司(网址:******/)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路面分公司利咸高速公路LXLX-1标二期项目经理部

地 址:湖北省恩施州利川市凉雾乡利咸二期项目部

邮 编:445400

联 系 人:杨先生

电 话:******

******办公室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关山珞喻路1077号东湖广场12楼

联系方式:027-******

异议渠道:供应商登录“平台”在“异议管理”菜单以书面形式提出

附件


******有限公司路面分公司

2025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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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2025-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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