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9-26 10:39:47 来源: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浏览次数: 原文链接
宜宾三江新区高铁片区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暂估价工程) (项目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招标人
******有限公司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
宜宾三江新区发展和政策研究局
批复文号
川投资备【2308-511599-04-01-503461】FGQB-0148号
建设地点
宜宾市翠屏区
建设规模及内容
宜宾三江新区高铁片区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epc总承包内含约2.5亿暂估价工程。;
本项目估算金额(万元)
0.0
类似业绩
房屋建筑
是否允许有不良记录
否
代理范围
涉及本项目的施工、监理、设备货物等按国家法规法律必须进行招标或采购的内容
招标代理费(万元)
合计:0.0 勘察:0.0; 设计 :0.0; 监理 :0.0; 施工:0.0; 货物:0.0; 设备 :0.0; 其他:0.0
计划招标时间
2025-09-26 00:00至2025-09-30 23:59
比选报名时间
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一、申请人要求:提供截止比选当日在《四川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招标代理登记截图和无不良行为记录截图(比选人将对符合要求的申请人在服务平台进行在线核查。申请人需提供1个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房建类业绩),重复提供业绩的以第一个业绩为准;须提供比选公告、比选结果公告、代理合同作为佐证材料。二、拟任人员要求:拟派本项目人员要求:(1)项目负责人1名:具有四川省招标从业人员专用圆章或方章,同时须提供法律相关能力证明材料(法律相关能力证明材料是指招标投标法律咨询师或律师证等类似的单独证书)(2)专职技术人员4名:具有四川省招标从业人员专用圆章或方章,同时至少2名专职技术人员须提供工程咨询类相关能力证明材料(工程咨询类相关能力证明材料是指培训合格证书、职称证等类似的单独证书)。三、在本项目竣工验收前,无偿提供专家咨询、文件审查、法律援助等相关服务,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四、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收费标准下浮20%计取注:1.以上人员须提供身份证、相关证书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和申请人为其缴纳的连续6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2.以上资料有一项不满足或模糊不清的,文件作无效文件处理3.相关资料编制成PDF并签章后在比选截止时间前发送到比选人邮箱( 邮箱 ******)审核,未按比选要求参加比选的视为无效参选,比选人以审查合格名单择优选择中选单位。
联系人
邓老师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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