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经开区中车双碳产业园二期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项目名称)
株洲经开区中车双碳产业园二期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标段名称)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株洲经开区中车双碳产业园二期建设项目勘察设计已由******委员会以******委员会关于株洲经开区中车双碳产业园二期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及株发改审【2025】7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 %,招标人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株洲经开区中车双碳产业园二期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2.2建设地点:株洲市石峰区。
2.3项目基本情况: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107072.02平方米(约合160.61亩),项目总建筑面积87801.94平方米,建筑密度61.78%,绿地率8.59%,容积率1.337。拟建设内容包括研发厂房建筑面积10915.79平方米,联合厂房建筑面积73449.47平方米,食堂建筑面积2665.32平方米,包装材料间、固废间建筑面积631.80平方米,门卫建筑面积139.56平方米以及相应的配套道路、供配电、给排水等配套工程。。
建筑工程:
总建筑面积87801.94m2;
单体建筑面积73449.47㎡;
工程规模大型;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勘察设计划分为1个标段。
2.5工期要求:40天(日历日),计划开工日期:2025-08-04,计划合同完(交)工日期:2025-09-13;
2.6招标范围:1.勘察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满足符合本项目技术要求的所有勘察工作(初步勘察、详细勘察、施工过程中的补充勘察等),提交合格的勘察报告及相关后续服务工作。具体内容要求详见《发包人要求》。
2.设计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编制设计概算文件)、施工图设计、专项设计及相关后续服务工作,配合招标人取得初步设计批复、概算批复及完成施工图审查工作,提交合格的设计文件和有关技术资料以及施工阶段技术服务与缺陷责任期技术服务(含各阶段的报批、报建、施工招标和施工现场等配合工作),同时承担如下辅助工作:(1)派现场设计代表负责设计交底、设计变更、技术核定、专业深化设计核定;(2)需根据招标人需求安排1名专业设计人员在施工现场常驻协助处理技术问题和质量安全问题;(3)设计档案资料整理并移交;(4)配合完成整个项目的竣工验收、移交。具体要求详见《发包人要求》。。
2.7其他要求: 。
3.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1)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综合资质甲级]或者[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行业甲级]或者[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且处于有效期。
(2)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综合资质甲级]或者[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岩土工程·岩土工程甲级]且处于有效期。
总承包资质满足项目要求的,不能选择相同工程类别的专业承包资质;如工程类别的某项工程内容的规模超出了总承包资质的承包工程范围,方可选择相应的专业承包资质,否则可能会导致招标无效。
3.3入围业绩要求:(小型项目不需要入围业绩,中大型项目需要入围业绩)
□不要求类似工程业绩 ?要求类似工程业绩 ,企业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
近5年内,完成过一个总建筑面积不少于43900.97m2的建筑工程,勘察设计业绩。(类似工程业绩不超过招标项目相关指标的规模比例的50%)。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1)设计业绩证明材料以投标文件中提供的项目合同、中标通知书(招标工程提交)、经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初步设计批复(或初步设计备案表或初步设计审查技术性文件)、施工图审查备案文件的复印件为准。(非招标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注明该项目是非招标项目)。
(2)勘察业绩证明材料以投标文件中提供的项目合同、中标通知书(招标工程提交)、勘察报告、勘察报告审查合格书文件的复印件为准。(非招标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注明该项目是非招标项目)。
(3)设计业绩有效时间以初步设计批复(或初步设计备案表或初步设计审查技术性文件)或施工图审查备案文件的日期为准。
(4)勘察业绩有效时间以项目合同或勘察报告或勘察报告审查合格书文件的日期为准。
3.5.2 业绩牵引指标:由系统分别根据勘察、设计资质牵引指标项中适宜进行规模划分的指标进行设定,招标人根据项目情况从勘察、设计指标项中分别选择1-2项;多资质组合招标时,各专业对应选取1-2个指标项。
3.4项目负责人要求:
3.4.1拟任勘察负责人具备
具有岩土工程及以上注册土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3.4.2拟任设计负责人具备
具有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 ?不给予 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5.招标文件的获取及修改、澄清答疑发布
有投标意愿者,请在 湖南省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系统 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等。
6.投标文件递交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详见外网招标公告/澄清补充公告(如有)等公告内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7.评标办法及资格审查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勘察设计综合评估法2(设计方案)。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其他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其他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湖南省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系统 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符合电子数据标准规范正确版本的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造价软件(如需),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投标文件。
各投标人须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并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
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及时向湖南省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系统咨询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777-7016,0731-******。
10.联系方式
(1)招 标 人:******有限公司
地 址:株洲市石峰区双碳大厦B栋19楼
联 系 人:张女士
电 话:0731-******
传 真:/
电子邮件:******
(2)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 株洲市天元区珠江北路华人街1号9楼
项目负责人:冯雷
项目组其他成员:胡超、曾令刚
电 话:******
传 真:0731-******
电子邮件:******
(3)行政监督部门:******建设局
地 址:株洲市天元区海诚路21号
电 话:0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