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佛肇工业园站周边片区开发项目—坑田站至瑞浦地块110kV电力迁改工程施工 第 1 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项目编号:A08-440605-2025-0006-01-01
项目名称:广佛肇工业园站周边片区开发项目—坑田站至瑞浦地块110kV电力迁改工程施工
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2025年05月20日
原定开标时间:2025年06月04日09时30分
一、答疑内容:
1、问:A线-110kV 坑田至嘉和线路工程(电缆土建部分)
招标清单中直线工作井GJ1工程量8座,材料清册8座,路径图直线工作井GJ1标注9座,本次报价以哪个工程量为准?
答:路径图直线工作井GJ1标注为8座,请留意J1A6在分图重复,该项清单工程量以招标清单工程量为准。

2、问:A线-110kV坑田至嘉和线路工程(架空部分)
图纸中材料清册中接续管JY-240/55N计列4个,招标清单无相应工程量,本次报价以哪个工程量为准?
答:该项工作属于招标范围,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3、B线- 110kV 坑莲甲乙线迁改工程
3.1、以下项目缺少施工图,请补充。
(1.1)迁移380V线路1项;
(1.2)迁移排水沟30米;
(1.3)高空防坠落装置(柔性);
答:(1.1)迁移380V线路1项,已在招标工程量清单中考虑该项费用(包含材料及施工费),不存在招标工程量清单漏项;该项没有图纸,由施工单位根据现场情况进行迁移,投标报价时由投标人综合考虑。
(1.2)迁移排水沟30米,按意见补充图纸,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均已列项,费用在清单综合单价中综合计算,不存在招标工程量清单漏项。
(1.3)高空防坠落装置(柔性)为设备材料,没有施工图,但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均已列项,费用在清单综合单价中综合计算,不存在招标工程量清单漏项,
以上3条清单均不存在招标工程量清单漏项,具体清单详见下图:


4、施工图总说明中的工程地质条件描述不清晰,不同塔位的灌注桩入岩深度有差异,请补充岩土勘测报告。
答:按意见补充岩土勘测报告,具体详见附件二。
5、图纸中材料清册中施工基面开方量300立方米,招标清单无相应工程量,本次报价以哪个工程量为准?
答:施工基面开方量300立方米,属于承台开挖方量,在桩的清单中已计算包含,投标人按图纸自主考虑报价;该项内容不存在招标工程量清单漏项,具体详见下图清单:

6、跨越河涌、公路、铁路等,相关权属单位需要提供安全评估报告,招标清单项目特征只描述跨越物和措施费,无明确安全评估工作内容,跨越河涌、公路、铁路的安全评估费是否不属于招标范围?
答:安全评估费属于前期费用,不属于建安工程费,不在本次施工招标范围内考虑,该项内容不存在招标工程量清单漏项。
7、架空光缆清单漏计光缆接续,该项工作是否不属于招标范围?
答:该项工作属于招标范围,具体费用已包含在工程量清单。
8、树木迁移480棵项目特征表述不清晰,迁移的距离是多少公里,迁移后的养护期是多少天,工程完工后是否需要回迁原来的位置?
答:迁移距离为5公里,迁移后的养护期与施工工期相同,工程完工后需要迁移,上述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中,发包人不另行支付。
9、110kV 坑科甲乙线迁改工程
材料清册中临时施工道路105米,招标清单无相应工程量,本次报价以哪个工程量为准?
答:本工程设计的施工便道属于场内施工便道,按招标文件中的施工合同约定了场内施工便道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具体详见合同下述条款:1)1.10.1 出入现场的权利
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承包人应根据施工需要,负责取得出入施工现场所需的批准手续和全部权利,取得因施工所需修建道路、桥梁及其他基础设施的权利,并办理修建场内道路、桥梁及其他基础设施的手续;承包人应在订立合同前查勘施工现场,并根据工程规模及技术参数合理预见工程施工所需的进出施工现场的方式、手段、路径等。上述工作所需费用已包含在签约合同价中,承包人在投标报价时应充分考虑并计入报价中,实施单位将不再另行支付相关费用。因承包人未合理预见所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1.10.2 场外交通:场外交通设施无法满足工程施工需要时,应由承包人负责修建场外道路,该费用由“ ?承包人 □实施单位 ”承担,其他详见通用合同条款第1.10.2条。
2)21.18 承包人应充分考虑雨季施工时所需增加的投入,应做好施工现场的排水工作,雨天施工等相关情况产生需要疏通积水、铺设施工便道等措施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包含于签约合同价中,招标单位/实施单位将不再另行支付。
10、110kV 坑洞、坑光联线迁改工程
材料清册中临时施工道路260米,招标清单无相应工程量,本次报价以哪个工程量为准?
答:本工程设计的施工便道属于场内施工便道,按招标文件中的施工合同约定了场内施工便道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具体详见合同下述条款:1)1.10.1 出入现场的权利
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承包人应根据施工需要,负责取得出入施工现场所需的批准手续和全部权利,取得因施工所需修建道路、桥梁及其他基础设施的权利,并办理修建场内道路、桥梁及其他基础设施的手续;承包人应在订立合同前查勘施工现场,并根据工程规模及技术参数合理预见工程施工所需的进出施工现场的方式、手段、路径等。上述工作所需费用已包含在签约合同价中,承包人在投标报价时应充分考虑并计入报价中,实施单位将不再另行支付相关费用。因承包人未合理预见所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1.10.2 场外交通:场外交通设施无法满足工程施工需要时,应由承包人负责修建场外道路,该费用由“?承包人 □实施单位”承担,其他详见通用合同条款第1.10.2条。
2)21.18 承包人应充分考虑雨季施工时所需增加的投入,应做好施工现场的排水工作,雨天施工等相关情况产生需要疏通积水、铺设施工便道等措施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包含于签约合同价中,招标单位/实施单位将不再另行支付。
11、招标文件中规定了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445,293.30元,工程量清单汇总表中1.2列出安全文明施工费,以上两项费用名称不一致,是否属于同一费用项目?
答:是属于同一费用。投标文件格式出现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或安全文明施工费的描述均符合要求,不作废标处理。
二、澄清内容
1.招标文件中招标文件“第二章 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中
原定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06月04日09时30分。
现修改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06月06日09时30分。
三、补充本项目安全文明施工费细项,详见附件三,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须按附件规定的金额填报,不得修改,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四、其他说明
(1)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规定、修改或补充,对于招标文件及其他函件内容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修改或补充,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涉及到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同的位置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2)如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招标文件、其他文件以及口头答复有不一致的,均以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为准。
(3)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已改变。
(4)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共 7页,请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
招标人: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工程建设中心 | ******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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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5月20日 | 2025年05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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